论如何加强与规范建筑智能化工程质量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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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及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智能系统在建筑中被广泛应用。其质量水平直接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虽然近年来智能化行业的行为有所规范,质量有所提高,但是在本人多年的质量监管工作中,发现仍存在诸多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 严重影响智能建筑的质量,使得工程总体建设水平不高, 工程质量不能令人满意, 智能系统的开通率、无故障运行率、节能增效的情况与预期的要求有较大差距。这不仅不能带给用户现代科技的生活便利, 还给用户造成投资建设的巨大浪费, 损坏行业的声誉, 从而制约和阻碍智能建筑的健康发展。

1 存在的问题

1.1 对智能化系统的认识不深, 重视程度不够

在许多人看来, 智能建筑还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对其实质性的内容、作用并不十分清楚,认为可有可无。另外,少数工程管理人员质量意识淡薄, 认为建筑智能化系统一般不会造成群死群伤,不会出什么大的问题,故对其施工质量不予重视,认为好点差点无关紧要,可以大着胆子在验收记录中签字,质量控制也就形同虚设。存在着重视结构安全、轻视使用功能实现的现象。

1.2 智能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严重

目前建设单位智能专业人员缺乏,在项目立项报批时,建设目的仍不明确, 提不出具体的功能需求及标准,定位不清,对功能的合理配置等方面缺乏规划设想。设计、图审机构缺乏建筑与智能化设计的复合型人才,部分图纸质量低劣,设计不到位,设计深度不够,图审走过场,设计图纸无法指导施工。施工单位缺乏建筑与智能化施工的复合型人才,尤其是总承包单位,绝大部分工程没有配备智能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目前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中分建筑专业和安装专业,智能监理工作基本由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承担,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队伍中大多为给排水、暖通专业或强电专业,智能弱电专业人员可谓凤毛麟角。由于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迅速,且愈来愈专业化,现有的专业配置已无法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因此,培养一支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智能专业监理队伍迫在眉睫。政府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由于未配备这一专业的监管人员,对建设、施工、监理、检测机构有失监管,尤其对检测机构,几乎处于空白。

1.3 功能需求不明确, 立项审批把关不严

除消防报警系统以外,其他智能化系统未能与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同步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未经规划、建设等部门的评审;施工图未经图审机构审查。图纸滞后现象普遍存在, 有的工程主体结构已验收合格, 智能化设计尚未完成,或者边设计边施工,更严重的是无图施工。 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 施工依据的合法性得不到保证,更谈不上施工质量的控制。

由于智能化施工图的严重滞后,涉及监测与控制节能的相关要求也就不能及时明确,使得节能设计专篇中这部分内容缺失,直接影响节能工程的实施与验收。

1.4 市场秩序较为混乱, 行为不够规范

目前建筑市场上仍有少数无资质的企业扰乱市场秩序,造成恶性竞争,既影响正规企业获得合理利润,又直接影响行业的良性发展和技术进步。不进行招投标的情况较为突出,如电话、电视系统,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存在不经过招投标承揽业务的现象。

智能建筑工程即使进行了招标,由于系统繁多,专业分包单位多,肢解发包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一个系统主干部分由一家单位施工,分支及末端由另一家单位施工,其中的衔接配合脱节, 缺乏系统的完整性,并给协调、管理增加了难度。市场的无序竞争,行为的不规范,造成的最终结果是智能建筑工程的质量低劣,某些功能无法实现,智能建筑不“智能”,成为一个昂贵的摆设。

1.5 总承包、监理对施工质量把关不严

由于目前智能建筑分包工程大多数未纳入总承包管理,加上总包单位无智能方面的管理力量,不愿介入管理,对智能建筑分包工程的质量几乎不闻不问,各专业工种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和统一部署,各自为政,甚至相互阻碍、推诿扯皮;由于无智能专业监理,智能工程的质量监管几乎处于真空状态,完全靠专业分包单位的自律, 从监管制度上即存在严重漏洞, 其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本人在历次优质工程的检查中发现,有的工程土建、水、电、暖通都精心施工, 但由于智能化工程未实施统一管理,观感质量明显差,存在桥架、管路安装不平直、无支架、不接地,线缆敷设混乱,接线不规范等严重缺陷,甚至某些功能无法正常运行。直接影响整体工程的质量,影响企业的信誉。

1.6 规范滞后不完善, 可操作性较差, 验收流于形式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标准相继出台,对规范行业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规范、标准的更新速度与技术发展速度未能保持一致,标准滞后的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某些条款可操作性较差,使得规范的贯彻落实程度大打折扣,第三方检测大多数工程未能执行。又由于智能建筑的设备较精密昂贵, 一般在土建、水、电、暖各专业基本完成后才安装,调试工作相对滞后, 加上较长时间的试运行, 才进行系统检测。这势必延长建设周期,而建设单位往往急于投入使用,将智能建筑部分子系统甩项,致使部分工程智能系统未完工、未调试检测即举行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另外, 验收组成员中往往缺乏智能专业人才,无法发现、提出问题。电视、电话、网络等系统涉及不同的运营商,他们相对独立,各自为政,其设计、施工、验收基本游离于整个工程管理体系之外。

1.7 维护管理跟不上, 影响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行

据统计,在已建成的智能建筑中,建筑智能化系统没有发挥正常作用的约有三分之一,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系统交付使用后,维护管理跟不上。

在一些智能建筑工程中,智能化系统竣工投入正常运行后移交物业公司,由于物业公司技术力量薄弱,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加上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复杂与高新,系统运行维护困难,有故障不会排除,不懂得调整优化运行模式以实现节能等控制功能。

还有个别项目干脆将智能化自动控制改为手动控制,使智能化系统发挥不了作用,造成资源极大浪费。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了建筑智能化产品、技术飞速发展,工程管理却跟不上的尴尬局面。因此,解决管理层面上的问题已迫在眉睫。

2 解决对策

2.1 提高认识, 加强行业引导和监管

智能建筑的定义为: 以建筑物为平台,兼备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等, 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其优化组合为一体,向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的建筑环境[1] 。通俗地讲, 就是通过IT技术和智能材料的应用,设法让建筑物具备一定的“智商”, 能像人一样“感知”建筑物内外环境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行动”[2] 。

随着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智能建设规模、投资在不断增长,比重增加,一些具有高水准的智能建筑如奥运场馆、世博工程不断涌现,展现给人们不仅仅是视觉的冲击,更是现代化的生活体验。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促使人们追求更高的生活品质,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舒适性、便利性、信息交互性、节能减排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1996年发展至今,建筑智能化已融入我们的生活, 与我们息息相关。人们的认知程度也在不断提高,以前看似高端的需求将变为常态需求,智能化技术将逐渐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事物,人们会像对普通的水、电安装工程一样来审视智能建筑工程的质量,若仍停留在目前的水平,则相关的质量投诉会不断增加。行业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到这一发展变化,未雨绸缪,重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

建筑节能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正逐步得到贯彻落实。要使建筑设备节能运行, 除选用节能高效的设备外,还需通过对建筑设备的调节控制,使其达到最佳运行状态来实现,并通过对其用能情况的精确记录、分析,制定科学的能效管理策略。

上述这些,需要运用BA 和系统集成技术,而BA 与系统集成属智能建筑的两个子分部,故建筑智能化技术是建筑节能必不可少的重要支撑技术,建筑智能化的正常运行是实现建筑节能的重要技术保障。

因此需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领导予以关注,以战略的高度来重新认识建筑智能化系统所起的作用,让建设、设计、总包、监理都来重视这块工作,重视智能建筑工程的质量,使其真正运行起来,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在促进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引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上有所作为。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让业主、设计、施工、监理了解熟悉建筑智能化产品的种类、功能、作用及安装调试技术,普及智能的相关知识,提高人们的认知程度。

2.2 注重人才的培养与引进

智能建筑是高科技的产物,智能建筑学科是多学科的交叉和融汇,有几十个子系统,涉及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控制、建筑设备及建筑结构等多门学科, 科技含量高,必须要由专业人才来实施才能确保其质量。

目前部分高校已开设建筑智能化相关专业并培养了部分毕业生,加上社会上各种各样的智能建筑技术培训班,人才缺乏的情况将逐步得到改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等各有关单位应建立人才引进机制,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岗位,提高相应的薪资待遇, 吸引高素质人才到这一行业中来。

目前已设立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但专业划分还应细化;另外应设立智能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让具备智能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来从事智能监理工作。或让目前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接受系统的建筑智能化理论和工程管理的培训,考核合格,方可承担智能化工程的监理工作。若这一设想能得以实施,将在很大程度上扭转目前智能工程管理不到位的局面。

2.3 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强化图审报批程序

由于智能建筑是多学科的交叉和融汇,各专业、各系统之间相互关联,需要统筹兼顾,协调配合。因此,建筑设计必须与智能化设计总体规划协调同步。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报批建设项目的把关,在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时,建设单位应在立项报告中明确拟建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内容,立项报告获批准后,方可委托设计;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评审中,应将建筑智能化的内容纳入评审范围,不应忽视;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经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力求智能化系统与建筑、结构、水、电、暖同步设计,同步审批。使智能化设计质量通过制度、程序上得到控制。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设计变更,则应由原设计单位重新出图并由建设单位重新报审,同意后方可实施。

2.4 规范市场行为

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需招标的项目,均应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投标,在引进竞争机制,打破垄断方面做一些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设计、施工的发包必须考虑系统的完整性,不得肢解发包,对违规行为应严肃处理。只有先规范市场行为,质量行为才能得到有效规范。建设、监理应加强对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

2.5 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建设单位应加强协调,明确总分包关系。智能等专业分包工程应纳入总包管理,签署总分包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总包单位应对整个单位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责,总包对分包应实施有效的管理。总包、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具有智能专业建造师上岗资格的项目管理人员,并到岗履行检查、验收等职责。监理应加强对智能工程质量的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作,监督检查验收程序的落实,即分包自查、总包核查、监理验收,合格并在相关验收记录中签字盖章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实现层层把关。

2.6 完善规范和标准体系, 加强监督, 使验收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第5.0.4条规定, 智能建筑作为单位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纳入了工程质量验收体系,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是单位工程判定合格的前提条件[3] 。因此,只有智能建筑工程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系统检测,智能建筑和其他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才能组织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对竣工验收条件是否具备把关,不具备条件不应申报验收。智能专业设计人员应参加竣工验收的检查,建设单位还可邀请业内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以充实检查力量。

检测机构应客观公正,提高检测能力、检测水平,树立自己的权威性,合理收费,提高服务质量。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智能系统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图的报批审查情况,变更认可情况,施工、监理人员的到岗履责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及资料,竣工验收等内容进行监督;加强对检测机构的行为监督;加大处罚力度,对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标准、规范应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作出修订和补充,地方政府也可以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制订地方标准, 完善规范体系,提高可操作性。改进评优办法,建议将智能化系统的运行检测结果作为评优的前置条件之一。加强优质工程评审中智能化内容的检查,智能化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评优。

2.7 加强物业管理, 提高管理水平

加强物业公司的人才引进,培养一支熟悉建筑智能化技术的系统运行维护队伍;制定系统操作规程、操作员责任界面、交接班制度等;推行持证上岗制度; 做好系统的故障维修和预防性维护,使系统设备的运行保持正常水平。

3 结语

总之,随着社会信息化的不断深入,需要在提高认识、人才培养、优化设计、规范市场、加强施工过程控制、提高运行维护水平等方面下功夫,需要行业内外共同努力,多管齐下, 促进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使之在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在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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