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计算机机房建设综合性供配电系统
照明系统是计算机机房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计算机机房的照明系统既不同于一般工厂的照明,也不同于一般办公室、会议室和家庭的照明。计算机机房的照明,除一般照明应具有的性能外,还有自己特殊的要求。
特别是有些计算机机房采用全封闭式结构,机房内只能采用人工光源而无自然光源。在这种情况下,机房照明系统的好坏,就显得格外重要了。机房照明质量好环,不仅影响计算机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身心健康,而且还会影响计算机的可靠运转。
供配电系统
计算机机房的供配电系统是一个综合性供配电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不仅要解决计算机设备的用电问题,还要解决其它设备的用电问题。计算机机房提供电能质量好坏,将直接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可靠运行;也影响机房内其它附属设备的正常运行。这种影响主要来自市电电网的电压、电流、频率的变化以及供电质量。
如果电网扰动时间较长,则整个计算机就要停机。特别是磁盘机在计算机系统中广泛的应用,对供电的频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磁盘机中磁盘主轴采用感应电机,当电网频率发生变化时,主轴的角速度就会发生变化,这样,可能引起信号存取的频率变化,产生错误,甚至丢失信息。
由此可见,机房供配电系统提供电能的质量对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的正常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为了确保计算机的可靠运行,在计算机机房建设中必须建立起良好的供配电系统。
机房内所有计算机设备和其他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均采用优质专用铜芯电缆,镀锌钢管屏蔽的方式,防止外界的电磁干扰,保证计算机设备供电电源的电能质量。
事故照明
事故照明是指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为及时处理计算机的余留工作或人员、设备转移等用途的照明。
目前,国内不少机房,为了减少污染和节约空调能量,采用无窗建筑结构,在机房工作室内全部采用人工照明技术。这样机房一旦因故障等原因停电
(特别是发生火灾的时候),不但计算机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而且人员的通行都发生困难,处理计算机的余留工作、设备的搬运都存在困难。所以在机房内,应设置事故照明。事故照明通常由专线供电或者电池供电。按照国家标准《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中规定,机房内的事故照明系统自成一体,它仅作为市电停电及紧急事故情况时,工作人员安全撤离使用,不作为工作照明,因此对它照度要求较低,为大于等于50Lx。
一般照明
机房的照明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照明,取决于外界天体的自然光源(太阳);一种是人工照明,主要是机房内的各种照明设备。
在计算机机房内对照明的总要求是:光线柔和,适合人体的生理需要,不能因光源产生干扰而影响计算机的干扰。
计算机机房内照明的质量包括:合理的照度、眩光、光的颜色、光效阴影以及照明灯具产生的电磁波对计算机的干扰。
机房内用电插座
计算机机房内用电插座一般分为两大类,即计算机设备专用插座和机房辅助设备用电插座。机房各工作间备用插座属于机房辅助用电插座。
(1)计算机设备专用插座在机房内专供计算机设备用电,这些插座上电能来自UPS电源的输出配电柜。这部分插座,在正常使用时,不允许接一般电气设备。
(2)机房辅助设备用电插座一般分为两种,即机房辅助设备专用插座和一般备用插座。机房辅助设备专用插座,应专供规定设备使用,一般也不接其它设备使用;一般备用插座,采用组合型插座盒,既有2孔插座,也有3孔插座,总容量为10A。2孔插座接相(火)线和零线,3孔插座接相(火)线、零线和地线。接线方式为左零右火(相)。